近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有效发挥地方金融从业机构作用全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要大力支持重点物资保障企业。主动对接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金融需求,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量身定制业务产品,加强服务创新,简化业务流程,增强服务针对性,提高业务办理时效;及时做好相关企业续贷(展期)、续保服务,确保金融服务的稳定性。发挥融资租赁公司专业和渠道优势,积极为相关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供帮助防控物资生产设备;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相关企业提供快捷优惠的金融服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县应指定一家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承担政府性融资担保普惠金融功能;督促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落实相关要求,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免收再担保费、取消反担保要求。
全省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要加强对受困企业的支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从业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农业养殖等行业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临时性和中长期融资服务。积极做好存量客户的续贷、续保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对因疫情影响暂无还款能力的企业,可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予以宽限期或费用减免。
对有发展前景但因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再担保费率均不超过2‰,并取消反担保要求,提高风险容忍度。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彰显社会责任,加大精准扶持力度,主动降低相关企业服务费用;2020年内,对医药行业挂牌展示企业,减免50%挂牌展示费;针对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的拟备案项目发行人,提供私募可转换债券备案“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受理优先审核;对备案发行私募可转换债券的中小民营企业,减免50%备案登记服务费。
通过政银企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多方联动,为受疫情影响而暂时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提供债务重组、流动性支持等金融服务,助力中小企业盘活不良资产;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发行专项债券用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纾困。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党委和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监督指导辖内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认真做好机构场所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并全力支持驻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普惠金融科技服务平台等开展线上业务;积极落实不见面审批工作要求,注重非现场监管工作。
此外,为扎实推进相关措施落实,《通知》还指出,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评级、扶优限劣等政策,加强与国资、财政部门沟通,鼓励政府性机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带头带动作用,推动相关财税奖补政策落地生效。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收集汇、宣传各行业协会、从业机构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的优秀典型事例,引导更多的从业机构积极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研究完善配套监管政策,充分应用监管评级、财政奖补、扶优限劣政策,引导从业机构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疫情防控有突出贡献的从业机构,监管评级予以适当加分上调并进行表彰;疫情防控期间违反行业监管规定的,按上限进行监管处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监管评级直接降至最低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