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告如何举证
起诉离婚被告举证的方式是:如果被告同意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出示准予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出示双方有和好可能的证据。如果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证明财产状况的资料;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想争取抚养权的,要提供自己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离婚被告如何举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