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1日电(记者董璐)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获悉,2017年,内蒙古全面推开营改增,全年减税近150亿元,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在简化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实现网上审批的同时,不断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和整合共享,全面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主动推出5类20项49条便民措施,59.37万户纳税人享受到网络化服务。
与此同时,内蒙古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逐户拉网核实整改,按月筛选出未能按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做到及时抽数、及时下发、及时告知、及时整改,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为内蒙古小微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2017年,内蒙古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97.20万户,受惠面超过98%,共计免征增值税23.29亿元。全区月均免征增值税近2亿元,比2016年月均增长近亿元,切实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